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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产权属于儿子的,母亲对于产权没有处分权。
1个回答
没有了。如果不重新立遗嘱,将来遗产就法定继承,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十年了,不管你老公加不加名字,这个房子已经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了。如果将来你想给你儿子,那么写了遗嘱。可能是出现这样的情况:你比你老公先去世,那么你的一半作为遗产,直接给了你儿子。你老公死后再发生继承。你老公比你先去世,那么他如果没有遗嘱或者约定的话,就是你先可以拿到3/4,然后的部分再你儿子,继子和你...
有法律效力,第一继承人,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去公证处公证一下。
这样的儿子真的不对呀毕竟这些东西都是需要父母做主的你这样的做法于事无补
可以的,但儿媳妇会没安全感。
2个回答
无效。法人代表不能通过遗嘱变更。变更法人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法人代表不是遗产。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5.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
你没有说你的婚姻状况和房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如果说你已经离婚这房子归你了,或是你的婚前财产,你可以立遗嘱把这房子全部给儿子。如果你现在有丈夫并且这房子婚后财产,那么,你只有一半的产权,即你只能把你的一半给你儿子。 私人企业也是如此。 你没有说你儿子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如果他是成年人,你自书遗嘱就可...
首先判断你所要立遗嘱的房产是在夫妻双方都健在的时候买的,还是一方过世后,另一方才买的。如果是都健在的时候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方去世了,女方所有的那一半财产的份额就发生了继承,那么没有任何人现在有权处置。建议,先办理继承手续,如果男方继承,也就享有了房产的百分百的份额。如果放弃由其他人继承了...
可以办理律师见证,确保法律风险防范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到场。 有三个以上见证人,并有具体记录人或者执笔人即可。 立遗嘱后,应及时进行公证,公证的遗嘱效力大于遗嘱。 如果不符合法定程序,遗嘱可以认定为无效。
遗产继承在没有遗嘱或其他的情况下为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在你父亲去世的时候遗产应该由你母亲,你,你兄弟来共同继承,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需特殊照顾或尽主要抚养(或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所以说,在一开始继承的时候,你就应当继承你父亲财产...
假定是过户无效.有可能性的
首先,你爷爷现在意识是否清晰,有无作出立遗嘱的能力? 其次,继承法第十九条 【特留份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如果四个女儿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你爷爷立遗嘱时应当为其保留份额。 最后,你爷爷可以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问题表述的有点简单,法律不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的事,这中间很多实际情形会影响到最终结果的走向。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按遗嘱执行,儿子不能分得财产。如果遗嘱的效力无效,那么女儿扶养了老人应当多分财产,儿子如果完全不管老人应当少分或不分。纠正一小下下,对老人用的词应当是赡养,长辈对子女是抚养,夫妻...
自己写遗嘱符合继承法关于自书遗嘱要件要求,有效.
你好,这还需要至少两个其它无关的人见证才有效,全不全在场时无所谓的。
3个回答
由于老二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该遗嘱会因其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只剩下老大和老三。如果甲不另立遗嘱,那么原来给老二的那份,通过法定继承处理,原则上由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平分。
去公证才能省以后的很多麻烦,你不也想以后女儿与儿子法院见吧!
法律对待死亡或已故的人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 是按子女分财产或第一继承人继承财产。。。。。。 在已立遗嘱的情况下按遗嘱的指定继承人继承。。。
6个回答
自书。写清财产,及百年后的处理情况。可以考虑做个公证。
能立遗嘱,财产不给儿子和儿媳妇
事情如果是符合了相关的法律程序的话,儿子替父亲请律师立遗嘱是有效的。 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是指是否具有执行遗嘱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关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我国《继承法》虽然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但依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理和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的精神,应当认为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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