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我的提问
我的回答
今日任务
我的设置
退出
文档资料
电脑网络
体育运动
医疗健康
游戏
社会民生
文化艺术
电子数码
娱乐休闲
商业理财
教育科学
生活
烦恼
资源共享
其它
歪果仁看中国
爱问日报
精选问答
爱问教育
爱问公益
爱问法律
一、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1个回答
楼主男的女的?一般女的起诉一次很快就离,男的起诉离的很慢的,如果说女方一直不答应离婚,得开三次庭一次半年!法院一般都是偏向女方的,女方是弱势群体!能私下解决的尽量不要去法院
现在很多人因为生活中的某些问题就轻易的提出了离婚,但是有些离婚却是因为一方出轨,背叛了婚姻,导致了感情的破裂。可以离婚的,如果男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到法院,就算没有证据,分居一段时间也是可以离婚的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应该怎么办? 没有证据仍可起诉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的解决方法:一、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应该怎么办? 没有证据仍可起诉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
可以。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
吉林市起诉离婚可以去当地法院法院。 没有证据仍可起诉离婚的如下: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当事人对于证据的收集及其运用往往存在误区。这是因为当事人一般缺乏法律知识,容易断章取义,片面理解法律条文。另外,受社会流传的各种错误说法的影响,也会事倍功半。如...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
想办法收集,并且要看该证据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是否有收集的必要。 详细情况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联系方式见资料或百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
一、搜集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
起诉时机还不成熟:还可收集其他证据,如其住在哪里,住所周围邻居及物管的证物证言,还要弄清楚是同他人又扯了证呢还是未扯证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是只是一般出轨行为,第三方是否知道详情是否存在故意,以及电话详单等等 ...
1、协议离婚事先要写好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协议。诉讼离婚要起草诉状,到立案庭立案,所需要的材料(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3)、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4)、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2、《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
1、双方身份信息;2、双方结婚证复印件;3、共同财产相关证明材料;4、未成年子女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则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起诉方法如下: 第一,离婚是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 第二,离婚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财产问题,婚后所取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二是小孩抚养权问题,如有小孩,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来判定; 第三,专业律师可以为你制定详细全面的应对策略避免在离婚的过程中所出现的...
家庭暴力证据收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
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一)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三) 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四)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五)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比如,婚外情的相关证据,以及证明其不承担家庭责任的相关证据等,具体证据形式很多,如照片、书信、录音录像、短信、证人等,但若要收集相关证据,建议在合法范围内进行。
法院对待婚姻案件比较慎重,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被告坚决不离婚,法院很难确定你们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就会综合考虑您已经起诉过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将第一次法院给出具的调解和好协议带上,另若您的丈夫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理由的...
一、起诉离婚有必要聘请律师吗 有些人错误地以为,只要查看了一些婚姻法律知识和阅读了一些书籍,自己就有足够的能力可出庭应对,不用聘请律师。 其实,这是以自己的权利作赌注的非常危险的尝试。 事实上,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绝对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掌握的,一个你注意不到的细节可能就是案件的关键,而且诉讼程序、举证技...
一、夫妻一方可以单独向法院起诉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有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但要注意的是,出于保护军婚和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的目的,我国婚姻法也作出了一些特别的规定。《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没有证据仍可起诉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诉讼离婚要提供的证据: 1、提供相关证书。比如一方下落不明失踪,对...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
男方出轨有证据起诉离婚的赔偿: 1、离婚案件,如果双方争议较小,且双方都比较配合法院审理,则可以很快,甚至在一周内结案都是完全可以的,但如果一方不配合,找不到人,需要公告送达的话,则需要8个月左右的时间,财产较多,难以分割,审理时间也会需要长一些。就一般来讲,大部分的离婚案件可以在3-5个月审结。 ...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
关于我们 爱问协议 帮助中心 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25 3A问答 Corporation, All Right Reserved 粤网文 {2016} 3194 -706 号
我们使用cookies来提升用户体验。继续浏览表示您同意我们使用cookies。